千萬不要太愛一個人

千萬不要太愛一個人,會被他牽著鼻子走,動輒方寸大亂,如被魔杖點中,完完全全不能自已。
從此,你沒有自己的思想,沒有自己的喜怒哀樂,你以他為中心,跟他在一起時,他就是整個世界;不跟他在一起時,世界就是他。
太愛一個人,會無原則地容忍他,慢慢地他習慣於這種縱容,無視你為他的付出,甚至會覺得你很煩、太沒個性,甚至開始輕視、怠慢、不尊重你……
太愛一個人,你無異於一支蠟燭,奮不顧身地燃燒,只為求得一時的光與熱。
待蠟燭燃盡,你什麽都沒有了。
而對方只是一根手電筒,他可以不斷放入新電池,永遠保持活力。
太愛一個人,他會習慣你對他的好而忘了自己也應該付出,忘了你一樣需要得到同等的回報———他完全被你寵壞了。
不要以為你愛對方十分,他也會愛你十分,愛是不講理由的,所以很多時候,愛也是不平等的。
不,不要愛一個人愛得渾然忘卻自我。
那樣全身心的愛只應該出現在小說裏,這個社會越來越不歡迎不顧一切的愛。
給他呼吸的空間,也給自己留個餘地———
飛蛾撲火般的愛情,正在進行時固然讓人覺得壯美,但若它成為過去時,你如何收拾那一地的狼藉?
投入那麽多,你能否面對那慘重的損失?
所以,愛一個人不要愛到十分,八分就已經足夠了。
剩下的兩分,用來愛自己。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       
 

 
 
 
 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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