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道計程收費預定年底上路,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今(9)日公告國道計程收費之通行費徵收計畫,未來實施計程收費時,將依據車輛(車號)按日歸戶,即依據車輛累計每日行駛里程,且搭配每車每日有20公里優惠里程(免費),20~200公里為標準費率,每日累計行駛超過200公里以上部分有長途折扣(75折)。

依高公局的規定,用路人當日行駛20至200公里,小型車、大型車、聯結車每公里的通行費率分別為1.2元、1.5元、1.8元;行駛里程若超過200公里,長途優惠費率則分別為0.9元、1.12元、1.35元。

未來實施ETC計程收費後,用路人可利用3種方式繳交通行費,申裝eTag並預儲通行費者,通行費9折。申請預約服務並預儲通行費者,通行費按原費率徵收。未採前2項方式,以事後補繳者,通行費按原費率徵收。

高公局補充,計程車若行駛國道以標準費率向乘客收取通行費,計程車可能會一日多次使用高速公路,且有可能空車返程,為避免計程車司機與乘客之爭議,每日每車20公里優惠里程、長途折扣統一歸屬於車輛所有人(司機),即民眾搭乘計程車行駛國道統一為標準費率,1.2元/公里,無20公里優惠及長途折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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